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招聘中心学校校长
公
告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寻甸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寻甸县委、寻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寻发〔2006〕33号)及《中共寻甸县委办公室、寻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九年一贯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办通〔2006〕65号)的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寻甸县河口乡中心学校、七星乡中心学校、塘子镇中心学校、金所乡中心学校、羊街镇中心学校、先锋乡中心学校、柯渡镇中心学校、鸡街乡中心学校、倘甸镇中心学校、凤仪乡中心学校、联合乡中心学校、金源乡中心学校、功山镇中心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7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分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同一职位报名少于3人时不再组织公选。
2、理论考试(占30%)、民主测评(占30%)和专家答辩(占40%)。
3、考察。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根据理论考试、民主测评和专家答辩成绩确定前3名推荐为考察对象。
4、聘任。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县教育局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发给聘书。
三、任期、待遇
1、任期:每一届任期3年
2、待遇:
(1)根据校长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行使校长权利。
(2)实行按考核办法考核奖惩兑现到个人。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9日——7月22日
2、报名地点:
①寻甸县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寻甸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
②招聘校长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3、报名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4、联系电话:0871(2660188)
传 真:0871(266431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代)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四日